第八届中国少年儿童歌曲卡拉 OK
电视大赛

一、宗旨

以弘扬和培育 “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、爱好和平、勤劳勇敢、自强不息 ” 的伟大民族精神和弘扬奥林匹克精神,为 2008 北京奥运增光添彩。以自下而上、层层开展的少年儿童歌曲创作与演唱活动为载体,引导全国少年儿童在歌声里了解民族精神的丰富内容,感受民族精神的伟大力量,从小树立民族自尊心与自豪感。伟大的民族精神在优美的歌声中得以传承和发扬。

二、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 : 中国儿童音乐学会
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
人民音乐出版社
湖南赛区承办单位 : 长沙市青少年宫

三、参赛对象

第十九届童星大奖赛 声乐类比赛 银奖 以上选手获得参加 全国决赛的资格。

全国凡 4—15 岁的少年儿童均可参加其中,共分四
个年龄段五个组:
1 、幼儿组 4—6 岁 :
2001 年9 月1 日 以后至 2004 年8 月31 日 出生
2 、儿童 A 组 7—9 岁 :
1999 年9 月1 日 以后至 2001 年8 月31 日 出生
3 、儿童 B 组 10—11 岁 :
1997 年9 月1 日 以后至 1999 年8 月31 日前 出生
4 、少年组 12—15 岁:
1993 年9 月1 日 以后至 1997 年8 月31 日 出生
5 、组合组 4—15 岁 ( 组合组最多不超 6 人 ) 。
2004 年8 月31 日前 出生至1993 年 9 月 1 日后出生

四、参赛曲目

本届大赛的参赛曲目形式有独唱、重唱、组合唱
本届大赛规定,每位参赛选手,必须演唱组委会推荐的两首曲目,一首选自《阳光、花朵、童歌》歌曲精选中 1—15 集,另一首为必选曲目,按组别选自第八届新征歌曲,目录参见宣传册,也可参见大赛网站 (www.kalaok8.com)
为保证每位参赛选手伴奏音响的质量及公平竞争的原则,所有参赛选手必须统一使用组委会定制的标准立体声卡拉 OK 伴奏光盘;

五、奖项设置

最佳组织奖
优秀组织奖
优秀辅导教师奖
十佳小演员(歌唱家)奖
最佳服装设计奖
最佳词、曲创作奖 、演唱奖:

•  大 奖(每年龄组 1 名,组合组 1 名)
2 )一等奖(每年龄组 3 名,组合组 2 名)
3 )二等奖(每年龄组 6 名,组合组 3 名)
凡进入半决赛的选手获三等奖,未进入半决赛的选手均获优秀奖。

决赛及颁奖晚会全程录像,将在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及温州电视台录播。

报名时间 : 2008 年 5 月 24 日 — 6 月10 日

报名地点:长沙市青少年宫小杜鹃文化艺术传播中心

联系电话: 0731—4420471

联系人: 师 老师 林 老师

 

 

第八届中国少年儿童歌曲卡拉 OK
电视大赛湖南组委会
2008 年 5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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